強積金 / 職業退休計劃
                                                       
                                                       

                                                      有關取消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安排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僱主可使用為僱員作出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以抵銷《僱傭條例》下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安排(「強積金對沖安排」),以進一步加強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

                                                       

                                                      「強積金對沖安排」是甚麼?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能有權獲僱主發放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何時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實施,預期「積金易」平台將於2 0 2 5 年全面運作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生效日 (轉制日) 後,僱主不可再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由該日起的受僱期內所享有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有沒有追溯力?
                                                      不具追溯力。僱主可繼續使用其強積金供款(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的供款及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LSP P2 chi

                                                      現行做法 (2025年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前)

                                                      現時,僱主可使用其在強積金制度下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以強積金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程序。
                                                      僱主及僱員須留意下列為有關抵銷次序:
                                                      1. 僱主自願性供款已歸屬結餘 (如有)
                                                      2. 僱主強制性供款 (除非有關參與協議另有訂明)

                                                      要作出申請,須遞交以下表格至本公司,以便辦理相關手續。若上述款項不足以支付全數應收之遺散費/長期服務金,我們將以書面通知僱主,由僱主直接將差額支付予僱員。

                                                      - 「僱員離職通知書」:由僱主填寫及簽署
                                                      - 「直接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予僱員(僱員申索用途)」:由僱主和僱員填寫及簽署

                                                      強積金對沖例子及計算方法

                                                        情況一: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多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款額,在抵銷後所剩餘的款額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內,並歸屬於僱員。 情況二: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完全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必須向僱員支付不足的餘額。
                                                      僱員帳戶內的強積金(僱主部分) $100,000 $40,000
                                                      僱員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抵銷金額) $60,000 $60,000
                                                      抵銷機制下:
                                                      僱員帳戶內的強積金(僱主部分)剩餘 $40,000 (即$100,000減 $60,000) $0 ($40,000全數用作抵銷)
                                                      僱主須額外支付的金額 $0 $20,000 (即$60,000減 $40,000)

                                                       

                                                      備註: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資格及計算方法。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根據以下情況,享有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受僱期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
                                                      須符合的條件 因裁員而遭解僱*

                                                      僱員遭解僱,但並非基於以下原因:

                                                      - 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
                                                      - 因裁員而遭解僱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遭停工 在職期間死亡
                                                      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而辭職
                                                      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注意: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補償。

                                                      以下的計算方法適用於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款額: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X 2/3)#×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僱員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22,500的三分之二 (即$15,000) 爲上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有沒有上限?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之做法

                                                      政府將提供兩個配套措施協助僱主過渡。首先,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會設立一個為期25年合共332 億元的「優化資助計劃」。另一配套措施是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強制僱主儲蓄,為取消「對沖」後需要承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未雨綢繆。

                                                       

                                                      「優化資助計劃」的僱主負擔比率詳情。

                                                      就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總額首500,000元內的個案:

                                                      • 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需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每年均有指定負擔比率。
                                                      • 首九年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需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設有上限(即「封頂」金額)。若僱主需負擔的款額超出「封頂」金額,僱主只需支付「封頂」金額。餘下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款額會由政府資助。

                                                      至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在首500,000元以外的個案:

                                                      • 由第一年至第12年,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需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每年均設有指定的負擔比率。由第13年起不再獲資助。

                                                      取消「對沖」
                                                      後的年份

                                                      僱主就每名僱員的負擔金額
                                                      (佔應支付的遣散費/⾧服金百分比)

                                                        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總額首50萬元的個案 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總額超逾首50萬元的個案
                                                      1-3 50%, 上限為$3,000 50%
                                                      4 55%, 上限為$25,000 55%
                                                      5 60%, 上限為$25,000 60%
                                                      6 65%, 上限為$25,000 65%
                                                      7 70%, 上限為$50,000 70%
                                                      8 75%, 上限為$50,000 75%
                                                      9 80%, 上限為$50,000 80%
                                                      10 80% 85%
                                                      11 80% 90%
                                                      12 85% 95%
                                                      13 85% 100%
                                                      14-19 90% 100%
                                                      20-25 95% 100%

                                                       

                                                      甚麼是「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是一個專款專用的強制性儲蓄計劃,旨在協助僱主預先儲蓄以應付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責任。僱主須開設歸屬其名下的「專項儲蓄戶口」,並向其「專項儲蓄戶口」作出金額相等於僱員每月有關入息1%的供款。僱主可在「專項儲蓄戶口」存款達所有僱員年度有關入息的 15%時,停止向其「專項儲蓄戶口」供款。

                                                      至於有關1%的「專項儲蓄戶口」供款所投資的基金能否由僱主決定,及將來強積金在「全自由行」下的安排 (僱員可把其僱主及其所作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有待將來政府公佈。

                                                       

                                                      僱主可否豁免就某些僱員作「專項儲蓄戶口」供款?
                                                      為免減低僱主為其僱員作出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的意欲,如僱主為僱員在5%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1%或以上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可獲豁免就該僱員 作「專項儲蓄戶口」供款。此外,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涵蓋的僱員,包括受法定退休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 (如公務員或津貼及補助學校的教員)、獲發強積金豁免證明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家庭傭工、未滿 18 歲或年屆 65 歲的僱員等,僱主亦可獲豁免就這些僱員供款。

                                                       

                                                      有沒有更多「專項儲蓄戶口」計劃之詳情?
                                                      政府在下一個立法年度會提交另一條法案,推行協助僱主儲蓄以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積金局已在構建中的「積金易平台」設立支援「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相關功能,讓勞工處為僱主開設「專項儲蓄戶口」以處理與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相關的工作。

                                                       

                                                      取消「對沖」安排是否同樣適用於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

                                                      LSP P15 chi

                                                       

                                                      由於上述計劃的利益沒有區分為強制性及自願性款項,所以須從中剔除一筆「不可『對沖』款項」*,計算方式如下:

                                                      最終每月平均有關入息 × 享有職業退休計劃利益的服務年數 × 5% × 12

                                                       

                                                      扣除「不可『對沖』款項」後的利益餘額 (類近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可用作「對沖」遣散費/⾧期服務金轉制前及/或轉制後部分

                                                      *類近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只能用作「對沖」遣散費/⾧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


                                                      至於取消「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有何不同,及是否所有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再用以「對沖」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其他常見問題,詳情請瀏覽勞工處官方網頁

                                                      如何選擇您的服務提供者 4個主要的考慮因素

                                                      基金選擇
                                                      基金表現
                                                      收費
                                                      成員服務
                                                      1
                                                      您應該考慮,現時的強積金服務公司提供的成份基金選擇,
                                                      是否滿足您的需要。
                                                      您現時的強積金服務公司提供多少個成份基金選擇?
                                                      Fund Choice

                                                      基金選擇

                                                      不同的人生階段、風險承受能力及財務狀況均影響您對投資組合的需要,因此,多元化的成份基金選擇相當重要,以助您達到其退休目標。

                                                      BCT 如何幫助您? 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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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強積金計劃
                                                      供多元化成份基金^

                                                      A Wide Range of Funds

                                                      我們採用多名與BCT並無附屬關係的基金經理為強積金計劃管理成份基金。此運作模式讓我們能獨立地委任多名經理並採納其多元化投資方式及投資取向。詳細資料,請參閱最新的總說明書。時至今日,我們有8位基金經理協助管理您的強積金。整體而言,多名基金經理的運作模式讓我們在選取及監察基金經理的過程中,更能專注於其服務質素,並基於我們的獨立性,令我們在切換基金經理方面更為靈活。

                                                      ^ BCT 的兩個強積金計劃為「BCT積金之選」及「BCT(強積金)行業計劃」,均提供多元化成份基金的選擇。

                                                      BCT (MPF) Pro Choice
                                                      BCT積金之選

                                                      「BCT積金之選」內的5種基金類別涵蓋23個不同風險程度的成份基金。

                                                      • 股票基金
                                                      • 股票基金 – 市場追蹤系列
                                                      • 目標日期混合資產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

                                                      「目標日期混合資產基金」- 我們是其中一個最先推出「儲蓄易基金系列」的強積金服務公司。「儲蓄易基金」旨在於接近特定目標年期時,將旗下基金內以股票市場為主的投資逐漸轉移至債券及現金市場。詳情請參閱總說明書。

                                                      此外,我們的「股票基金–市場追蹤系列」共有3個成份基金,每個成份基金投資於1或多個「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此系列下的3個成份基金已被積金局歸類為「低收費基金」(基金開支比率 ≤1.3% 或管理費≤1%)。

                                                      BCT (MPF) Industry Choice
                                                      BCT(強積金)行業計劃

                                                      「BCT(強積金)行業計劃」內的3種基金類別涵蓋12個不同風險程度的成份基金。

                                                      • 股票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

                                                      「BCT(強積金)行業計劃」專為從事飲食及建造業人士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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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nd Performance

                                                      基金表現

                                                      穩健及持續的投資回報可助成員的強積金資產增值,助其享受更優質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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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專業標準管理的成份基金

                                                      BCT has Funds are well-managed

                                                      BCT採用多名基金經理的運作模式,讓我們能根據標準及各基金經理的專長,為每一個資產類別挑選最適合的基金經理。

                                                      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基金表現: 基金表現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的網站: http://www.hkifa.org.hk/chi/Fund-Performance-MPF.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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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對現時強積金計劃的收費滿意嗎?
                                                      您認為物有所值嗎?
                                                      Competitive Fee

                                                      收費

                                                      收費水平將影響長遠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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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T
                                                      強積金計劃收費

                                                      Reasonable Fees
                                                      收費

                                                      BCT持續監察其成份基金的運作效率,將我們的收費定於合理的水平,旨在為客戶的投資增值。


                                                      BCT積金之選

                                                      「BCT積金之選」: 成份基金的管理費為年度資產淨值的0.75% - 1.50%。

                                                      了解詳情 BCT(強積金)行業計劃

                                                      「BCT(強積金)行業計劃」: 成份基金的管理費為年度資產淨值的0.75% - 1.6%。

                                                      了解詳情
                                                      Special Management Fees
                                                      特惠基金管理費*

                                                      一般個人帳戶
                                                      我們為「個人帳戶」內的成份基金提供特別的基金管理費,水平為年度資產淨值的0.75% - 1.38%。

                                                      了解詳情

                                                      特別自願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成份基金的管理費為年度資產淨值的0.75% - 0.99%。


                                                      了解詳情

                                                      己退休成員的個人帳戶
                                                      已退休的「個人帳戶」成員:視乎所選擇的基金而定,管理費介乎年度資產淨值的0.59% - 0.99%。

                                                      進一步了解強積金的收費及費用:

                                                      積金局網站: http://cplatform.mpfa.org.hk/MPFA/tc_chi/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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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rvice for Members

                                                      成員服務

                                                      成員管理其強積金帳戶的投入程度愈來愈高,選取最合適,能提供優質服務及資訊的提供者可助您作出適切的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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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T 致力為成員提供全面並以客為尊的方案,助他們管理強積金帳戶,讓退休籌劃變得方便直接。

                                                      BCT 的成員服務獲得業界廣泛認同。

                                                      獎項及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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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小時互動電話系統助您隨時管理您的強積金。
                                                      • 我們的專業團隊助您處理任何關於強積金帳戶的查詢。
                                                      • BCT 聯絡中心的卓越客戶服務獲獎無數。 了解詳情
                                                      • 設於 BCT 辦事處的櫃台服務。您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星期一至五) 親臨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 18樓。
                                                      投資者教育
                                                      增值服務
                                                      投資策劃服務

                                                      幫助成員進一步了解自己的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以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此服務不但涵蓋強積金投資,亦包括其他基金系列,例如集體投資計劃。成員可經此一對一的諮詢服務,配合他們的投資目標作出最適切的基金選擇。

                                                      了解詳情
                                                      退休策劃服務

                                                      我們的團隊會協助成員作出退休的部署,包括在財務、社交及心理方面為退休作好準備。成員可經此服務享有特惠基金管理費,亦可分階段提取基金。

                                                      了解詳情
                                                      溝通及刊物
                                                      • 經由短訊發放每月強積金戶口結餘,及以短訊確認收妥資產轉入、基金轉換及更改投資指示
                                                      • 投資市場展望
                                                      • 電子結單
                                                      • 每月基金表現概覽及每季基金表現報告
                                                      • 成員通訊及 BCT e-通訊
                                                      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