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稅務條例修訂,與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有關的「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簡稱「自動交換資料」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AEOI)的稅務事宜安排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
目的
- 配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2014年7月公布的「共同匯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 提高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活動
- 履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義務和責任
甚麼是「自動交換資料」?
「自動交換資料」實施後,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將成為申報財務機構,須按條例要求遵守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收集計劃成員的稅務居民身分資料,並向稅務局提交任何屬於香港以外稅務居民的成員及申報對象的財務賬戶資料。稅務局會將有關資料傳送至相關自動交換資料夥伴的稅務管轄區的稅務機關。
哪些資料需要申報
計劃成員及僱主 (即實體) 須於賬戶申請表的「自我證明」(Self-certification) 部分或單獨自我證明表格內提供以下資料。
計劃成員
- 姓名
- 住址
- 出生日期
- 居留司法管轄區
- 稅務編號
僱主 (即實體)
- 姓名
- 營業地址
- 居留司法管轄區
- 稅務編號
- 實體種類 (即「共同匯報標準」實體分類)
- 控權人資料 (只適用於指定實體種類)